正職老師如果剛生完小孩、或家中有年邁雙親要服侍,即可享有二年的假。那一年我一口氣帶了三班國一生和二班國二生,每天朝八晚六的忙著。誠如教育界最廉價的勞工一文所言,我的工作量和正式老師相同(其實更多!正職老師都只帶四個班級),卻只領十個月的薪水,且沒有考績獎金!但因我沒有經濟負擔(我一向對學生說,教書是我的嗜好!),所以樂在其中!一年期滿後,本來可以續聘,但因教務主任突然對我沒有中學講師證書有意見(但諷刺的是,我有大學講師證書,而且是美國伊利諾大學英語教學碩士)臨時又決定不續聘。
在我啼笑皆非時(因為以為會續聘,婉拒了另一個工作邀請),還有老師到教務處拍桌大罵主任昏庸!二、三年後,學校又因「人力分配問題」,有一班高一的英文課沒人接手(事後我才知道,是因為那個班上有個很「難纏」的學生)。
新的教務主任和英文組長對著我打拱作揖、一再拜託,心軟的我又重回學校。這次是兼課老師,一星期只有四個小時的課,時薪600!我一樣卯足全力上課,樂此不疲!正式老師該做的事,我一樣都不少:改作業、隨堂考、出段考試題、指導學生英語話劇演出,我甚至還多指定一本文法作業…雖然只有一班學生,我還是幾乎整天都在學校裡。為此我推掉了家裡的所有家教,少掉的收入,和「週薪」2400,簡直是不成比例!還自嘲自己是志工:志工是沒錢領的,我還可以領六百塊呢!但有誰能像我這樣「做志工呢」?
很感恩慶幸自己從來不用為五斗米折腰!更心疼那些迫於生計必須到學校代課或兼課的老師,深深的替他們抱不平!
不管是代課老師或是兼課老師,都是臨危授命的救火員;沒有他們,正職老師不可能享有休假的權利;沒有他們,學生的受教權利會被影響,教學會開天窗。但他們的權益在哪裡呢?或許迫於代課老師或是兼課老師曖昧的處境,他們沒辦法站出來替自己發聲,有誰可以替他們出來爭取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