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1日 星期二

殘害社會正義的司法人

(09-11-2012愚工)
周永康是中共政法委的老大,以凶殘、狡詐、貪婪聞名
開放中國律師來台執業的「傳說」引起業界反彈。有人從律師管理制度的差異造成的不對稱提出反對;有人從市場排擠效應提出反對;有人從合法交流掩護非法活動的國安風險提出反對。個人認為中國律師養成教育所烙下的偏執的、僵硬的愛國教育所薰陶出來的「黨國思想」,對台灣的法制環境與價值環境的可能污染,才是最大的風險。茲說明如下:
20111228日中共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參加「律師協會」座談時,對「律師們」提出四點要求,第一點就是,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周永康進一步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和改進對律師工作的領導」。
此外,讀者如果用「律師與政治教育」當關鍵字搜索,你可發現很多有關律師團體實施「愛國教育」及舉辦「學習周永康講話」運動的相關報導。這些我們覺得不可思議的事,在中國卻是律師人格的一部分。

檢察官、法官與律師是組成司法群體的重要成員。理論上,他們是維護「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守護者。諷刺的是,司法是獨裁者的工具。今天的中國如此,過去的台灣亦如此。客觀事實顯示,即便在民主政治已實施三十多年的台灣,「黨國思想」仍是今日司法隊伍的思想主流,這個「黨國思想」左右了這個司法群體的行為,他們或有意的或不知不覺的成為今日台灣的重要亂源。台灣尚且如此,遑論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