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報導都引用TVBS的新聞評論,基本上該台的立場是偏袒國民黨或台北市政府的,雖播放王家三、四女兒電話與現場的同意戶李小姐對質,但媒體對王家女兒的說詞有點「斷章取義」,因為王廣樹在年代(東森?)新聞台政論專輯中有過最完整的解說,比對才知TVBS有「斷章取義」之嫌。
該台就王家所持政府核發的建築線指定圖,請來台北市政府代表團及王家代表團對質,有如一場官民大戰,但雙方的證據都沒攤在鏡頭前,且只播到台北市政府反駁就結束,如何取信於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2467號判決,王家2筆土地均未面臨建築線,其所採納的證據,應該也是「台北市政府」提供的,既是訴訟當事人又是裁判(證據核發權或說明權),如何取信於民?
地政及都市計畫法令本就多如牛毛,都市更新更是政府近年來才積極推行的都市土地政策,以公務員普遍的都更實務經驗不足,很難確保行政程序都合法。何況要小市民全盤瞭解細節,即便都更戶在「建設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上班也不見得清楚。所以,政府有主動宣導教育人民的義務。
以現有事證來看(建物登記及房屋照片),王家確實不合法。但我毋寧相信王家「祖厝」是在63年台北市建築法規頒布前即已存在(可能如王家所說清朝就已存在,但要官方資料為證則有困難),而不是建物登記簿上的82年才完工(801基地號),因為建物並非採強制登記主義,可能後來改建才申辦登記(當時沒拿到建照即非合法建物)。原本的祖厝有可能是都市計畫法或建築法施行前,所保障的容許使用戶。但因都市計畫發布、建築法發布、蓋捷運之需而變更都市計畫等等限制,一旦祖厝改建(即適用新法條),恰讓王家變成了名符其實、無法單獨建築的「畸零地」。王家的委屈恐在於原本「有」、後來「沒有」的感情失落
至於TVBS所爭議的公聽會書面通知,究竟王家有無收到,難道只能抓王家的語病,為何不去實際查證?王家口頭向建商表示不參加都更,甚至打官司,難道都不足以表明他的立場,非要提出「書面」不可?
王家祖厝究竟是修繕或改建?應作事實調查。
政府固然可以懲罰王家的違法(違建?),但樂揚建設(代表台北市政府)都更案何嘗有遵守都市計畫、建築法令?政府應用同樣對待王家的標準來審核公司的建築設計圖(出入道路寬度與消防道路最小寬度、捷運禁建區)。又其未取得全部住戶的同意,即自行出售尚未同意戶的土地,是公然違法(憲)侵權,政府如何處罰?或仍需聽候「違憲官司」來裁定?
政府都更經驗不足,住民也缺乏都更知識,所以建商及政府應用更大耐心、更多時間來溝通,不宜遽然實施或拆除民屋,尊重民意才能減少公權力濫權瀆職的社會代價。
版主: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延宕了三年,兩戶釘子戶被市府給強制拆除了,這是台灣第一起居住合法卻在都更法條文下,被依公權力強力驅離的案子。都市更新造成社區分崩離析,都更究竟好了誰?只為滿足建商參與土地再開發的慾望?
還記得今年3月底,擔任台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的3名律師蘇友辰、翁國彥、曾威凱,怒斥北市府處理文林苑案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宣布辭去委員。
上週有文章指文林苑事件是以謊言挑起台北市近年來最大的抗爭,歷歷指陳王家的「不合法」,荒謬的是只要不都更,王家就沒有「不合法」;因為要都更了,王家才開始「不合法」。合法不合法似乎開始於建商與市府要不要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