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世界,是一個到處都是「大家長」的社會。企業的大家長是老闆,學校的大家長是校長,縣市政府的大家長是縣市長,基金會的大家長是董事長,家族的大家長是宗長、族長,政黨的大家長是黨主席…當然,國家的大家長,也一定非總統莫屬了。還記得成長的歲月裡,每逢寫作、致詞或演講,都一定少不了「大家長」這三個字,似乎唯有這個稱呼,才能顯現出我們對領導人的尊敬與臣服。
總統是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地方首長也是選出來的,公職人員怎麼會一個個變成「官大人」?他們的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怎麼會反過來把選出來的公僕當成大家長呢?
「大家長」一詞,源自於中國五千年來的宗法社會,而宗法的精神,就是依照每一個人的血統、親緣和地緣關係組織在一起,然後交由大家長統治,無論組織系統和權力結構,都有自己的家法族規,都屬於嚴格的父權家長制。在宗法的網絡裡,個體除了受到保護,也同時被嚴格控制。進入民主時代,「家天下」變成「黨天下」,「黨天下」變成「黨主席天下」,權貴資本主義偽裝成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民主義。
除此之外,血緣親屬關係被利用來掩飾階級上的優勢,世襲也就順理成章成為階級壓迫的封建本質。於是乎,蔣介石臉不紅地將大位傳給了蔣經國,連戰氣不喘地將權力移交給連勝文,吳伯雄笑瞇瞇地將權力轉交給兩位公子,郝柏村亦不遑多讓,硬是讓郝龍斌佔據了首都市長….打開「中華民國」建國史,其實就是一部「父傳子、子傳孫」的家族興衰史,在這部歷史中,看不見「民主共和」的立國精神,只聞到即使「含淚、含恨、流血」也要支持他們的齷齪晦氣。
台灣雖已逐漸走向民主化,但人民似乎還不習慣當家作主。每當大官蒞臨,我們都習慣起立、立正,然後彎著腰說話;每當婚喪喜慶,家家戶戶都急著爭取大官具名的花圈或輓聯,好像唯有如此,才能撐起家族的面子;每當碰到困難,就會跑去向政府官員請託,似乎不這樣做,就沒有辦法做事。從此以後,票選出來的公僕,搖身一變成為尊貴的主人,除了說話變得大聲與強勢,更反過來要求人民尊稱他一聲:「大家長」。
華人愛面子,而「大家長」三個字,更是封建制度下的一種馬屁文化,正因為這樣文化,才讓中國積弱不振,才讓「夢想家」與林益世們的貪腐醜聞,層出不窮。事實上,公職人員有義務將公務辦好,遇不適任或瀆職,選民不但下次可以不選他,甚至還可以發動罷免;公共政策、公共建設應以全民福祉為依歸,不是「大家長」說了算,遇政策與建設不利長治久安、不利貧富差距縮小,人民可以利用創制、複決等公投權,直接行使我們的意志。這是公民的權利,我們有資格拿回我們的權利,也有義務行使我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