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院長年初就露出萊克多巴胺是「氣喘藥」(氣管擴張劑)的口風,馬英九近日更逐步透漏毒牛肉「已經進口三、四年」,在在證實馬完全理解萊克多巴胺毒牛肉(正名:不是「美牛」)的影響且掌握了其詳細進度。坊間所謂馬荒腔走板的「無能」只不過是其政治演技,可惜眾人卻在他的政治幻影中無謂內耗。
毒牛事件中馬表現了「多方欺騙」——口說「無立場」卻要國會修法背書開放;明明說「無時間表」卻急在七月聯合國專門機構決議前硬要闖關。前駐美副代表黃偉峰更指出:馬的策略是坐實「壞人是美國蠻橫、台灣人無知、反對黨反美鎖國」。 他一方面將「台灣的老百姓推到第一線去與美國的老百姓對立」,另一方面告訴台灣人「都是美國脅迫」。此策略居然成功誘使AIT跟著發狂。除在年初跳到第一線替馬擋子彈,誤舉2007年扁「已承諾」(實未開放)及「毒牛過關、TIFA開門」外,更破例的公開下指導棋:若修法不過,行政部門也可繞過國會專權開放。但大權在手的馬仍執意要立法權「保駕護航」,為什麼?
在前述的郎中計下,馬信誓旦旦「沒有承諾」當然會被懷疑或有秘密交易。讀者黃銘賢以〈急甚麼 怕甚麼〉一文整理了網友對馬「以私害公」的各種推測,令人不由得聯想1896年李鴻章訪俄時簽署〈中俄密約〉背後的不堪傳聞。
雖然台灣或中華民國都不是「國家」,並非〈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的簽署國,但公約中賄賂得撤銷條約(50條)、強迫無法律效果(51條)等規定,或可做為「毒牛事件」落幕後,後續談判與追究責任的法理參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