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

對別人苦痛有感的環境正義

 (01-19-2012一湛)
今天看黛安.威爾森(Diane Wilson)《卯上台塑的女人》,她是第四代捕魚人,五個孩子的母親,1989年她發現居住的德州小鎮,竟被評為是美國「最毒」之地,她再也無法坐視不管,卯上台塑等石化工廠巨頭抗爭至今。
只有高中畢業的黛安,為了捍衛她摯愛的德州灣沿岸和漁人鄉民,她自己摸索解讀堆積如山的環保局報告、研究二氯乙烯、氯乙烯、苯等科學術語、學會寫出成功的訴狀,發起一連串抗爭行動只為了揭發「政府、企業和民眾不願面對的真相」!
這本書揭發台塑跨國汙染輸出、王永慶的環境遺毒、官商勾結、被隱瞞的重大工安事件,以及當年陳定南邀請黛安威爾森來台見證台灣的環保運動力量。我們見識到一位勇敢、不輕言放棄的女人如何積極行動,這正是這個時代所需要的。
1987年美國聯合基督教會種族正義委員會進行一項有關「有毒廢棄物與種族」的研究,提出在美國有毒廢棄物的最終處理地點有很高的比例是位於少數民族的社區內。

(核廢料選擇蘭嶼)

199110月,美國第1屆「全國有色人種環境領袖會議」提出1份「環境正義基本信條」,17條的條文主要提及了維護環境資源永續經營管理的重要、公民參與政策的權利、尊重各族群與多元文化等訴求。
1997墨爾本大學所召開「環境正義問題國際研討會」,針對「環境正義」的內涵做了以下定義:「減少在國家、國際間與世代之間,因不平等關係而導致的不平等環境影響。」綜上所述,「環境正義」可以做一概念化定義,「環境正義是一種追求權利平等、減少弱勢族群受害且追求環境資源永續經營的思考與行徑。」
環境正義」是一種反對政府、資本家與強勢團體對於弱勢族群的環境殖民行徑,並主張消除貧窮、資源永續的共享、廢棄物的妥善處理,以及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它涵蓋了兩個面向:「當代人與人之間的平等權」及「當代人與後代人之間的平等狀態」。
工業革命之後,人類污染與破壞自然環境的速度急遽加快,而相對所產生之需要掩埋或處理場所的廢棄物亦大量增加,此時屬於社會階層中的弱勢族群社區,以及無法出聲發言的荒野、海洋,就成了犧牲品。
核心國家通常佔有著相對的利益優勢與環境開發權,藉著本國的武力與經濟能力大舉開發邊陲國家的資源,美其名為「發展」,其實在發展的背後都忽視了環境污染與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也就是說,歐美國家經濟的盲目發展,導致全球性的資源搜括,也致使低度發展國家的發展更低落。
一方面,佔全球少數的富有國家人民消耗、浪費過多資源,並製造大量廢棄物;另一方面,經濟上貧窮的國家卻被迫承受這些污染與環境破壞,只為了發展地方或是換取回饋金。
除此之外,開發中國家最常見到的狀況就是國內政府或企業財閥這些社會中的強勢者以持續並擴張既有的生產方式與生活方式,繼續以大量剝削資源、製造廢棄物的方式來破壞生態與污染附近居民的環境權。這就是台灣的現狀,到處以發展經濟設置工業、科技園區為名,行搜括民地、圖利財團、汙染環境之實。
環境正義不是一句口號,需要在這塊土地上的人都很有感覺,對別人的苦痛感同身受,了解到每一個人都有平等擁有平衡、清淨、永續環境的權利。
接下來我們所做的每一個環境抗爭才能引起共鳴與支持,我們希望台灣成為永遠的美麗島,每個人都要一起來守護我們的「環境正義」,監督政府與財團的不當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