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來講,阿扁是犯了身心症,焦慮加憂慮,台語叫作『凝死』,『凝死又驗無傷』」。「為什麼最近情況會突然變差?說實話,就是因為馬英九又當選。」「我不喜歡馬英九,頂多嘲笑他,揶揄他,但我不會要把他整死;對阿扁,有人就討厭他到要讓他死,對共匪也沒那麼痛恨。」
台大醫師柯文哲意外成了陳水扁在獄中的私人醫師,這樣的經歷讓他對醫事倫理、人情冷暖和獄政改革有了許多感觸。以下是他接受專訪,從醫師專業和人文關懷的角度,敘述他直擊並體會阿扁處境的談話全文;娓娓道來,平淡見情:
有一天陳致中戴著鴨舌帽,鬼鬼祟祟、偷偷摸摸跑到台大醫院來找我。陳致中說,阿爸說「足艱苦」,要他找比較好的醫師。「可是我都自身難保啊!」但陳致中還是拜託,把醫事證書拿給我簽字,然後拿去台北監獄申請,聘我為阿扁私人醫師。結果法務部一看是柯文哲,就說不可以。
後來呂秀蓮和柯建銘打電話去K法務部,說你們要阿扁自己找醫生,找了又說不可以。柯建銘就說用特見的方式;結果要去的那一天,他說要主持中常會,就要我一個人自己去。我就和郭正典醫師兩人坐計程車去北監,我們成了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個在監獄執行醫療業務的醫生。
典獄長還特別告訴我:「今天不能寫病歷,你們是來特見,不是來執行醫療業務,是柯建銘的關係才讓你們特見。」「如果你要當阿扁的醫生,我們法務部會發公文給你,你要簽名,證明你願意接受委託,當阿扁的醫療委任代理人。」
我想,這簡直是白色恐怖,因為有幾個台大醫生敢簽名? 難怪陳致中要來找我。
我簽就簽,後來才發現《監獄行刑法》第57條「自費延醫」,聽說歷史上從來還沒被用過,法務部因此特別設計一個公文格式來給我用。我出來後講了一些話,典獄長警告我,第二次就不讓我進去了。
上次去長庚醫院看阿扁,他說了一句會讓綠營支持者掉淚的話。他問我:「可以在長庚住一天嗎? 」
為什麼?因為他過去4年在監獄裡面是睡在地上。典獄長說:「我們是一視同仁。」我才知道,我們所有犯人都是睡在地上。
我們以前看美國電影,犯人都有床可以睡,但中華民國自稱以人權立國,結果建國那麼久,所有犯人都睡地上。真是太慘了。這不只是阿扁一個人的問題,而是一個國家的人權。我呼籲應該把人當人看待。
阿扁為什麼有胃食道逆流? 因為他睡在1.3坪的地方,沒有桌子和椅子,趴在地上寫字,我就問典獄長給他個桌子椅子。
典獄長說:「我在牆上給他釘個板子,他折下來可以當桌子,折起來不影響空間。」可是阿扁說,板子雖然可以當桌面,但腳沒地方放,所以還是在地上趴著寫。聽完我就沒話講了。因為從監獄的立場,我把他當一般犯人看待,給他釘板子,已經是給他特權了。
但是如果把阿扁當一般犯人看待,我跟典獄長說,那你就給他上工,一般犯人每天上工8小時,不管是種菜、挖地還是修路,每天出去嘛,但典獄長說:「不行,萬一有什麼差錯,我們無法負責他的安全。」
你給他一般犯人看待,可是他也不能上工,關在1.3坪的地方,比一般犯人更爛的遭遇。
從這件事上,我在上課時告訴學生,為什麼醫生在社會上,在特殊倫理教育上受到更高的要求,因為,我在阿扁身上看到作為醫生的價值。
我去北監看阿扁時,阿扁看到我,握著我的手,都快哭出來,非常的憔悴。可是他看到典獄長從後面跟著進來時,我第一次看到一個人可以在一秒內變成另外一個人。他馬上跟典獄長說:「依據《監獄行刑法》第57條,我要求自費延醫,我要聘柯醫師。」開始跟他argue,變得很強悍。
我要去看阿扁時,柯建銘問我:「我看阿扁生龍活虎,怎會有病呢?到底是真病還是假病?」我在看到阿扁的一霎那才知道為什麼。因為別人去看他,都是他的部下,他一定要裝出台灣總統的樣子,所以是戴上面具,可是私底下他已經在崩潰了。因此我才知道,作為醫生的價值,在我面前他是病人,在別人面前他是長官。
其實用膝蓋想也知道,他已經被關到崩潰了。你想想看,以前是總統,前呼後擁、現在關在1.3坪,沒有桌子沒有椅子,趴著寫字。牢房沒有床,鋪著棉被睡,下雨時候水氣會上升,就像睡在水牢裡一樣。
為什麼最近情況會突然變差? 說實話,就是因為馬英九當選。
阿扁本來想,如果小英當選,看是否會特赦,或是牢房情況可以改善,或換到別的監獄或醫院。但馬英九當選,他想完了完了,他才關4年。這是為什麼那段時間他差點整個崩潰掉。在別人面前他要裝出總統的氣派,但是內心很惶恐。
我跟學生說,為什麼作為醫生很重要。因為醫生可以進入另外一個人的靈魂和身體,這是作為醫生的特權。因為有這種特權,所以要有更高的社會倫理要求。所以我在阿扁身上看到醫生的價值。他在別人面前戴上面具,但在醫生面前可以拆下,因為他是我的病人,可以不必戴面具。
正確來講,阿扁是犯了身心症,焦慮加憂慮,台語叫作「凝死」,「凝死又驗無傷」。醫學名詞叫作「過度換氣症」。就是呼吸速度很快,不知不覺速度變快,二氧化碳濃度下降,降到一個程度,酸鹼值會改變,四肢酸麻,胸悶,嚴重的話會筋攣。所以阿扁上廁所會昏倒,後來我看病例,就覺得這是很典型的。
為什麼阿扁在獄中會醫不好? 我後來知道一個大道理,就是大人物沒辦法給小醫生去看。
阿扁明明是很厲害的焦慮症,署桃的醫院就開鎮定劑的藥給他吃,RP1,吃了14個月。可是小醫生不敢跟他說他有焦慮症,像我跟阿扁說:「你的精神有問題。」他雖然不太服氣,但也只好說:「好啦,好啦,不然要看精神科也可以。」
可是小醫生不敢跟他講,給他吃RP1吃了14個月。有一天,阿扁覺得他怎麼好像愈來愈笨,突然發現怎麼有這顆藥,他就抓狂,吃了14個月為什麼都沒告訴他。這也是為什麼他跟署桃翻臉的原因。我才學到這一課,大人物沒法給小醫生去看。大人物剋過他,小醫生不敢講實話。
一個人關在警閉室4年,會變被害妄想。我後來知道為什麼要找我去看,因為我會罵他,他反而相信我。連民進黨人去看他,他都搞不清楚是朋友還是敵人。只有我他比較確定不是敵人。其實是同理心,一個人關在那裡睡1.3坪4年,只能睡地上,趴在地上寫字,只剩下一個精神力量,而且還不能訴苦。
典獄長把他當一般犯人看待沒錯,但是他比一般犯人待遇更差,一般犯人還可以去上工,挖路,修理地球,至少有人可以講話。以安全為由,就是怕出事,乾脆關在那裡,最安全。
可是他就被關到崩潰。更慘的是,他在別人面前又必須戴上面具。因為我從來沒看過那樣的陳水扁。
全世界會把總統關在監獄裡的,只有非洲國家或東帝汶這樣的國家。韓國也只是軟禁。獄政也要改革。我從來不知道中華民國的犯人全部是睡在地上,人權實在應該改善。坦白講,他當總統時沒找過我,現在他被關,每個人都拱我,其他人都閃到走無路。
我為什麼要幫他?因為我不希望台灣被人家認為是一個無情無義的國家,人情冷暖啊。
扁案已經變成台灣無解的題目。因為他覺得受到不公平待遇,不公平審判。例如為什麼要換法官,為什麼要先押後審?檢察官還去教唆證人作偽證,還是證人出來講,而且後來都沒事。阿扁怎麼會服氣!如果有罪,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嘛,不要做那些動作,變成政治事件,永遠都沒辦法化解。
我進去北監做醫療業務,要他躺著,問他脫褲子好嗎,怕被看光。阿扁說:「沒關係,我已經被看4年了。」
他的房間24小時裝監視器。他上廁所和洗澡也是都在1.3坪裡頭,除了柵欄,沒有窗戶。一般會搞成像阿扁那樣子,早就被放出去了,像翁大銘很快就放出來。
這個案子,你要把他一視同仁,已經是不可能,你沒辦法把他當一般犯人看待。台灣是兩極化社會,我不喜歡馬英九,頂多嘲笑他、揶揄他,但我不會要把他整死;對阿扁,有人就討厭他到要讓他死,對共匪也沒那麼痛恨。
扁案部分,sin和crime不一樣,道德有罪和法律有罪是不一樣。所以我主張結束扁案,因為扁案已經成為一個無法結案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