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讀到一篇專欄,中山大學劉明德 教授和其助理蔡欣嶧寫的【原來TIFA不是好東西】。提到最近政府一直在傳遞一項訊息,說南韓因與美國簽署FTA使南韓經濟大幅超前我國,…若台灣和美國簽署『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或是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議(TPP),台灣能增加出口,提升國內生產毛額,有利國家經濟發展。
該文強烈反駁此一似是而非的論調。他們指出,加入TIFA,台灣將付出很大的代價:
第一,TIFA是不平等條約。任何自由貿易協定都應建立在公平互惠基礎上,但和美國簽署TIFA卻以進口美牛為前提;而且,以過去經驗來看,作為貿易談判平台的TIFA,從來只有台灣單方讓步,而非平等協商,何況這次是以犧牲國民健康為條件,更沒有加入的必要。
第二,農業首當其衝。在自由貿易中,強者更強,弱者會更弱。美國農產品價格低廉,而台灣農業屬於小農制度,成本比起美國高得多,價格上較不具競爭力。若與美國簽訂TIFA,價格低廉的美國農產品,包括有健康疑慮的基因改造作物都會大舉叩關,結果不僅會使台灣農產品在競爭中節節敗退,農民收入比現在更低,而基改作物對台灣人民的危害將趁虛而入。
第三,糧食安全更憂。TIFA可能造成糧食安全的問題,我國加入WTO後,因進口國外稻米,導致台灣稻作面積逐年下降,現我國糧食自給率約3成,相較於日本糧食自給率41%、韓國45%、英國70%、美國和加拿大超過100%,我國自給率已很低。若將來參加TIFA或TPP,必造成我國糧食自給率更低,屆時外來農產品將大幅取代本國農產品,這會使得國內糧食價格更隨國際糧價波動,成為民生問題,乃至成為國家安全的一大隱憂。
第四,中小企業受創,社會對立更加嚴重。在自由貿易中得利者通常為大型企業,小型企業通常多被蠶食鯨吞。以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CAFTA)協定為例,印尼因未做好自由貿易的準備,在協定簽訂後,印尼國內許多中小企業紛紛倒閉,也造成另一波的失業。
第五,國家失去政策主權。簽訂TIFA後,國家勢必遵守自由貿易精神,不得任意對產業施以保護,否則將受WTO經濟制裁。1985年歐盟立法限制禁止飼養中使用合成荷爾蒙之畜禽動物及其肉品進口,而導致美國和加拿大的肉品銷往歐盟受阻。於是,美國及加拿大先後依WTO貿易爭端處理程序控訴歐盟管制荷爾蒙肉品進口措施違反WTO規定。最後WTO裁決美國、加拿大牛肉出口敗訴。因此從這個例子,我們應要擔憂未來在TIFA簽訂後或加入TPP後,經貿乃至食品安全的政策訂定還須看貿易大國臉色。
這幾天立法院本會期針對美牛進口案修法,朝野進行攻防,在民進黨立委強佔立法院議場主席台的情況下,美牛案修法陷入僵局。國民黨內評估,由於水災災情慘重,立法院黨團雖然還會試圖奪回主席台,但不擬與民進黨發生嚴重肢體衝突,以免影響民眾觀感,因此本會期已很難完成美牛案修法;目前府院黨已有共識,若無法完成修法,將由行政部門逕行發佈行政命令開放美牛進口,不打算再召開臨時會處理美牛案。這種上意高於黨意,黨意高於民意的專擅獨裁共犯結構,完全不考慮人民的安全,不尊重民意。
看到受廣大民意託付的立法院,佔絕對多數的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內心裡只有黨意,沒有民意,仗著多數,不肯協商,只想利用表決通過,為行政部門護航。這樣自甘墮落的立委,不顧全民利益,只聽黨的差遣,早已完全喪失其監督行政的主要功能。看來只有全民動員起來,將這些違反民意,罔顧全民利益的立委,一個個罷免,才能取回我們的公民權,也才能維護人民的利益。
黨意不等於民意,國民黨不願訴諸公民的公投權,為的是對內集權掌控,結果是對外就得屈尊降貴,與美中兩大國分別簽署不平等條約,沒本事治國,卻佔據權位,對內耀武揚威,對外則卑躬屈節,動輒祭出司法警察權,自稱區長,欺民媚外,毫無國家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