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日 星期四

我看臨終場域的醫病關係

 (07-07-2011一智)
花些時間讀:「審視臨終場域的醫病關係」。也讀了汪琪老師寫的那篇原文。
{當我通知醫生我改變主意的時候,醫生竟然告訴我作胃鏡是健保給付的要件;其實不作胃鏡也可以打止血針,只是我們得自費──總共約七百元。很幸運的,母親的出血在潰瘍藥和止血針的雙重效果下止住了:七百多元讓她逃過胃鏡的折磨。}

這裡,我們看到了『健保的規範』在醫病關係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實,健保的立意很好:為了避免醫療資源的浪費,錢要花在最有效益的地方。所以,如果醫病關係好,彼此的溝通更流動,很多的誤解是可以減少的。

{那「必須要」的醫療措施究竟要依什麼標準來判斷?誰來決定是「臨終」還是「病危」?醫生絕對不是最後決定人,病人或家屬才是。}

病情的變化有快慢,是臨終或是病危??醫生也只能就經驗來判斷,因為醫療糾紛頻傳,所以,當醫病關係未建立信任前,醫生越保守越好,病情解釋得嚴重一點…..讓家屬來決定、簽同意書,這些都是我們執業後被教育的觀念。

{誰也不願承擔「能救卻不救」的指摘,急救成不成功又只有天知道,醫生完全沒有立場強烈建議放棄急救。}
…醫生所使用的醫學語言,一般民眾並不容易理解,因此容易在醫療行為的決定上有誤解或會錯意。}

à當實習醫師時,曾遇到病人病危了,需要急救,醫生問家屬說:要不要救??家屬當然說要救。但彼此的『要救』意思相差很遠!家屬的意思是給些氧氣,這當然要救啊。但醫師的要救是全套的,電擊、心肺復甦術、打強心針……。急救後,還是不治,家屬無比的難過,因為讓病人受盡了不必要的折磨。

{為什麼會送來醫院?因為家人沒能力照顧或沒足夠的醫療資源。送來醫院,醫護人員的專業,確實可以減輕苦痛的折磨,此外,家屬的陪伴也非常重要,但期待病人完全不受折騰,期待「打針不痛、抽痰不難過、吃藥不會有不舒服反應、有行動自由」,是不切實際的。}

對,真的是不切實際。身體不適,四大不調時,很多的醫療處置常會治這個、傷那個,這是無法避免的,所以,需要拿捏輕重緩急。就像器官移植後,要用抗排斥藥,但那會讓身體的免疫力下降,此時,很容易感染,而且感染的細菌跟一般人是很不同的,要避免敗血症還是要避免排斥反應呢??你要怎麼抉擇?所以,臨床上醫師也有很多難處的。臨床上,眼看腎功能一直變差,但又不能不用藥,怎麼辦呢?醫師也只能盡量減少有腎毒性的藥,一邊洗腎,排除身體的毒素和水分。

{陪伴的好處不只是讓病人能看到一個熟悉的面孔,也可以將病人的需求隨時與醫護人員溝通,更可以在陪伴的時間裏逐漸理解醫院的作業方式,也借這個機會與醫護人員建立良好的關係。}

這個,高雄長庚醫院作得不錯,媽媽小腦出血中風後,讓家屬進入加護病房,每天有兩個時段幫他按摩、跟他對話。這對病情的改善應很有幫忙!

{如果平時就有一個彼此尊重、溝通良好、互相信任的家庭醫生,就可以減少緊急或病危時種種不必要的疑惑或猜忌。}

這也是健保下台灣醫療的盲點。家庭醫師和轉介的制度未建立,分層照護的觀念不嚴謹(他們說不敢限制病人就醫的權力,感冒,我愛到台大看,就到台大看,貴一點我也願意….)。當然,另一方面,基層診所的醫療水準也要讓民眾有信心,進而願意就近接受照護。這一區塊是一智努力的範疇,建立社區型態的慢性病照護模式,這也是長期照護的精神,實踐在地老化的理想。(內政部20105月底的統計顯示,台北市65歲以上老年人口數為329千人,已經佔全台北市總人口數的12.66%,相較於全台灣老年人口9-10%,台北市的老年人口數比例相當高。)
以前,在安寧病房,我們(醫療團隊和家屬)對臨終是需要準備的,這訓練對我來說很有幫助。每週都會開家庭會議(有決定權的關鍵家屬一定要在),充分討論病況和處置後達成共識,這共識就是往後遵循的指標。例如:病人肝癌末期,ammonia升高會陷入昏睡,這可以用洩藥來排出,讓病人稍微清醒。但一拉肚子病人的生活品質就會受影響,而且讓病人清醒有時是一種折磨!所以,在弊大於利時,家屬和醫護人員達成協議,我們就不處置了,讓身體自然轉變,讓病人昏睡直至往生。我們常稱它為往天國的護照,這何嘗不是一種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