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忠於利益背叛價值




(06.05.11一三)
師濤是中國青年詩人和記者,他曾利用「雅虎」Yahoo的電子郵件向美國人權組織介紹中共政府一份關於鉗制新聞自由的文件內容2004年,中共國家安全局向「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要求提供該用戶的個人信息,「雅虎」就範,讓中共國安局得以確認發送電子郵件者的地址及身份,做為法庭證據,然後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判處師濤十年徒刑。
發送郵件是作為記者的本職,是師濤行使他的言論自由,不是刑事犯罪。中國刑法中雖有泄露國家機密的罪名,但對「國家機密」沒有作出界定。用這個罪名打壓政治異見人士可以很隨意。師濤被判重刑,不單是因為此次「洩密」事件吧!師濤過去發表同情六四事件的文章,先已埋下了秋後算帳的引爆彈。
2007116,在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聽證會上,「雅虎」執行副總裁麥克卡拉漢和雅虎創辦人楊致遠受到二十多位國會議員的嚴厲斥責和質問。當「雅虎」兩證人在聽證會上以在中國營業必須遵守中國法律的理由為自己辯解時,新澤西州眾議員史密斯說:「每一個與中國打交道的人都知道,當民主和人權活動人士、宗教信仰者及受迫害的人民遭到逮捕時,通常都是因為『洩露國家秘密』。這是獨裁專政的慣用伎倆。實際上,這個指控只不過是在凸顯中共政府的一些罪行。」
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湯姆藍托斯3年前因食道癌病逝)表示:「雅虎在技術上和經濟效益上是巨頭,在道德上卻很卑微。」 他憤怒駁斥「雅虎」作假證,未在國會聽證會上交待師濤事件的實情,並要求兩人向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向美國國會和美國人民道歉,向仍被囚禁的師濤母親高琴聲當面道歉。
香港和大陸是一國兩制,雅虎香港的「法人」不在中國,只受香港特區法律的約束,沒有義務去遵守與香港法律有衝突的內地法律,尤其在有關言論自由、保護個人隱私等方面,他們完全可以對中國的惡法說「不」。他們不是沒有其他選項,卻用這種透露客戶隱私的方式向中國政府討好獻媚,出賣用戶個人資料以獲取更多商業利益。網絡公司洩露用戶資料,侵犯了合法通訊秘密的隱私權。此等為虎作倀的侵權行為,背叛了生命的基本價值。
身為網絡用戶,捍衛師濤的權利,就是捍衛我們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