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

馬政府A錢大法

(06-29-2012黑雨)

林益世被爆料涉嫌收賄之後,今天看到 Nownews 跟《蘋果日報》各一篇評論文章寫得實在很不像樣。
Nownews 的文章寫到:「向來以清廉自持的總統馬英九,從政一路堅持清廉,他也說過清廉是政治人物的生命」,《蘋果日報》的辣蘋果專欄則寫著:「如今他(林益世)雖口口聲聲喊冤,但他應知道,馬英九對清廉的要求是沒有任何灰色地帶」。乍看之下,人們會以為這兩篇文章是什麼馬英九偉大傳記的一部分,所以才會充斥著對於馬英九的英明讚嘆。
不過,政客的貪汙行為在台灣根本就是司空見慣的常識,而國民黨涉及的貪汙舞弊更是頻繁發生,兩篇文章的作者 顯然是把台灣人民當作笨蛋在看待,台灣媒體人的墮落可見一斑。 

藍營人士如何貪汙呢?很多人搞不好已經知道得很清楚,但可能還是有不少台灣人還在狀況外。我在這裡把我所理解的部分列舉出來,提供大家參考:
1. 國家就是我家:這種貪汙行為最明顯的就是蔣介石、宋美齡。蔣介石在台灣期間總共蓋了 38 間行館,這些行館所需要的花費,當然都是民脂民膏而來。此外,像包含宋美齡在內的孔宋家族貪汙行為,早已「揚名國際」。再以蔣經國為例,他雖然經常裝得很窮,但他的小孩後代幾乎都移民國外,這些移民跟居住所需的花費,當然都是從國家直接拿取。
2. 黨產:國民黨的黨產是藉由剛來台灣時的武力搶奪霸佔,以及後續的黨國不分制度下乾坤大挪移等等方式產生的。據過去的媒體報導,國民黨黨產應該有上百億之多。當馬英九或是像上述兩篇文章作者在吹噓國民黨有多清廉時,他們顯然不認為這種「合法」的土匪搶奪行為有什麼可恥的。
3. 藉由古代法官協助貪汙: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為例,他把特別費都納入私人口袋,再發明一個大水庫理論,宣稱錢都捐給「他自己」的基金會,這時候,自然會有一些生於古代的法官幫忙詮釋解套,大筆A來的金錢輕鬆入袋,還能一邊高喊清廉。當然,像顏清標這種等級的人就不會有古代法官願意幫忙,所以他還是因為特別費案被判貪汙罪 12 年。可見古時候的法官還是會看人辦案的。
4. 藉權勢收賄:如果是中央級官員,例如林益世的等級,他們擁有決定台灣經濟、財政、重要產業走向、銀行鉅額借貸的大權或影響力,透過白手套收賄是常見的行為。如果是縣市長等級,則多藉由土地重劃的機會,預先勾結特定財團或建商,在重劃土地升值後,分取贓款。如果是民意代表等級,則多藉由特定行業的關說、小型工程款轉發包、或是霸佔各類特定議會委員會(如財政、土地重劃…)的機會,先刁難廠商或財團,然後威脅獲得賄款。
5. 國防軍購回扣:這部份是最肥的地方,因為各種軍購案的金額動則數億、數十億、或上百億,不管是現任軍人或退役者,只要能咬住某項軍購交易,大概就賺翻了。除了軍人之外,政治人物也經常涉及軍購貪汙,因此台灣的尹清楓命案、拉法葉案才會發生。
6. 國營事業肥水:像華航、中鋼、中油、台電等肥滋滋的國營企業,經常充斥一堆退休的政府官員轉任高官、或擔任子公司的董座或總經理,甚至多為特殊族群人士擔任。這其中可供上下其手的空間頗大,例如最近發生的「台電子公司爆自肥 擅發8千萬獎金」就是典型的案例。
7. 藉由各類公務機關貪汙收賄:台灣的警察、司法人員、海關、稅務人員、監理站、以及最近幾年興起的環保水利相關公務機關,經常都是貪汙不斷,人民早已見怪不怪。
8. 藉由公家宿舍貪汙牟利:從滿久以前,台灣媒體就一直有報導高官或將軍們在退休或退役之後,仍舊霸佔市區精華區的高級房舍不放,有些人甚至在死亡後,仍然由其子孫繼續出租圖利,政府單位對這些霸佔房舍行為的追查一直都很消極。更有甚者,像台北市有不少外省高官或將軍住過的大坪數官舍,在居住者死亡後,乾脆由市政府草率宣布為「某某紀念館」、「某某古蹟」,不准他人染指。
9. 其他雜七雜八的貪汙行為:像是從公家辦公室拿東西回家、請傳令兵載老婆去買菜逛街、或是用在國科會計畫用假發票撈錢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當然,這些人在高喊「反貪腐」的時候仍然是很義正辭嚴的。
有些國外的學者認為,一個國家是否民主的指標之一就是貪汙指數。從台灣上上下下「流行」數十年層出不窮的集體貪汙行為來看,台灣這個國家距離「民主」兩個字 的確頗為遙遠。不過,多數正常人尚有羞恥之心,知道自己貪汙時往往還會心虛畏縮。像台灣這樣自己一邊貪汙、一邊叫喊自己有多清廉的虛偽社會政治文化,除了中國這種落後國家之外,大概沒有其他國家可以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