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案目前陷入瓶頸,林益世不肯交代其他涉案人員。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責,可以推給屬下與同僚,但是要爆出上級的問題,可要好好思量:一是如果扳不倒會遭報復,二是期望此人及其政府會營救他。至於黨政高層是什麼人,不妨從他們的可疑言行去尋找。
台灣的官商勾結,是結構性的貪污,有長久的歷史。嚴重的是,一般民眾也接受這個情況,只要官員拿了錢肯做事。貪污,不但降低了台灣的經濟成長率,也擴大貧富差距,剝奪人民的福祉,黑道猖獗,道德淪喪。但是以往的反貪腐往往淪為政治鬥爭,因而不但無法有效治貪,甚至鼓勵掌權的官員更加肆無忌憚的貪污。因為他們自認有政權的保護,也因為掌握政權就可以放肆貪污,從而嚴重污染台灣的民主政治。
追究大規模貪污行為會動搖黨本,導致政權的倒台,但是對「國本」絕對是一件好事。只要有善良的人民、有可愛的土地,就可以建設我們美好的國家。可能動搖國本的「拉法葉案」無法辦下去,沒能摧毀貪腐結構,結果連自己都被侵蝕,政權也不保。
林益世案爆發後,連帶這以前油電雙漲所帶出來國營事業的官商勾結問題,我很高興看到不分藍綠的評論員,共同挖開潛藏的問題,看司法能否還人民一個公道。希望反貪能夠擺脫政治力的干預,防止用情緒性的言論煽動藍綠惡鬥來轉移視線。
我沒有研究,但是直覺上認為,中華文化與貪腐有相當關係。我在印尼讀小學、中學,目睹那裡的貪腐情況,但也讀過前輩華僑作家司馬文森的小說《淘金記》,描述印尼民眾的純樸,但是華人去了以後,很快傳去行賄文化。
一位上海企業家的長輩,1949年立足香港後,到西非建紡織廠,那裡外匯管制,他們有辦法把進口的設備報高價,從而讓利潤流回香港;他們的辦法就是「教壞」並行賄非洲官員。上個世紀90年代,大量中國人循各種途徑移民外國,歐洲朋友說,他們無法進入主流社會,但是有辦法與本地的警察局長拍肩膀稱兄道弟。在美國,親眼見到非法移民可以回中國探望病倒的母親,再回到美國,來去自如已經形成「一條龍」。這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比較清廉的華人社會是新加坡與香港,因為英國的長期統治,強調的是法治,而不是中華文化的人治。但是港英培養的特首與高官最近紛紛被廉署調查,可見九七(回歸)後的近墨則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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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賄文化存在於朝野權力不對等的國家,只要公權力不受監督、制衡,行賄就盛行。中國、俄國與印度,同是行賄文化的出類拔萃者。
中國歷代執政在無路可走之前,改革總如牛步,一窩窩既得利益者總是一味把持朝政,掌握話語權,非到存亡絕續,總是拒絕進步,對內進行信息封鎖,對外以排外的民粹主義亟力反對西方普世價值。
中國人不喜歡被外國人看成共產黨,不喜歡外國人瞧不起中國文化,中國文化是中國人自豪的,但中國文化會不會就是中國專制政權統治的溫床?中國文化鼓勵中央集權、看重裙帶關係與君臣關係的世襲,注定政治上的腐敗?
總部設在柏林的「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是一個監督各國清廉和透明度的民間機構,每年年底都會公佈「腐敗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 CPI) 排名,去年對183個國家進行了調查評估,0意味著非常腐敗,10意味著腐敗程度最低。中國在這個腐敗指數表上排名第75位,腐敗指數為3.6,去年臺灣名列第32。根據這個名單,全球最清廉的10個國家依次是:新西蘭、丹麥、芬蘭、瑞典、挪威、荷蘭、澳大利亞、瑞士和加拿大。而日本和德國也名列前茅。美國名列第24。
朝鮮(北韓)和索馬里在腐敗指數表上並列最後一位,這是因為朝鮮和索馬里都沒有制衡機制、選舉、獨立司法和會對政府問責的公民社會。有黑箱作業濫用公共資源,就一定有猖獗的行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