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1日 星期一

台灣司法再度犯罪

(05-21-2012芬香)

上午十點半進入高院,找到位置坐下後,等待,許多關心的朋友湧入專一庭,看似坐不下了,大家很有默契地擠一擠,又騰出空間來,再三個!再兩個!連法警都忍不住笑出來,因為大家是這麼可愛啊!
我的左邊是徐爸爸徐媽媽,右邊坐著一位皮膚黝黑的大男生(後來又在捷運站裡巧遇,才知道他叫做潘承佑,又是一個台灣之光喔!四月份退伍後他就隻身從高雄到台北就是為了支援士林王家,而後他也支援永春彭家八里張家,政府真的是讓人民很忙耶!)

看他拿出筆記和筆正要紀錄和塗鴉,一如拿出聖脈文宣與他分享,我靜靜地觀察他,很好奇,這麼一個年輕人怎麼會來關心徐案呢?他是記者嗎?…等待時,一邊觀呼吸一邊心裡想著寧靜,迴向世間、這個法庭、所有參與的人,願我們都能寧靜中生愛。…
三位法官旋風似的進入庭內,審判長拿起麥克風又像在念課文一樣的宣讀判決,一開始聽到無期徒刑…我以為是在說前審,一直聽到後面說要250萬元具保,才真的確認了法官是在宣讀本次審判的結果。…走到高院大門口,許多人已經拿著標語,也有大批媒體已經擺好機器,大家都在等律師與徐家人,…。
林詠頌律師大聲的說出心聲:要我們的法院靠證據判案有這麼難嗎?他說了很多,我印象最深的就這句話:徐自強案是在審判台灣司法,而這次台灣司法依舊有罪
下午我們到司改會去參與會議,大家邊吃便當邊分享心情,感覺司改會中不論是律師或專職人員都能很有彈性的面對情境與做出反應,這也是入情境之流吧!
下午的會議馬上定調接下來的行動:晚上看守所前集結抗議、接阿強、再發聲明、採訪通知,然後大家就各自去行動,隨時再討論,很讚嘆他們的行動力!...下午我、逸民和兩位志工負責行動劇,從剛開始的模糊,到後來慢慢聚焦為想呈現司法黑手綑綁無罪之人的意象。
逸民很忙碌地跑來跑去關照所有狀況,他搬出了兩個假人和繩索給我們,一位志工提議直接讓假人穿法官袍,結果我們找到法官袍和律師袍,另一位志工則扮演徐自強,最後逸民來看看試作的情況,順利地定案,著手開始把律師袍改成檢察官袍等等的手作。
工作過程中和兩位年輕的大學生志工聊聊天,其中一位有和她分享「被出賣的台灣」,感覺自己能溫和有條理地說,她只是聽,但感覺她沒有排斥或不喜歡,這是自己的一點點進步,敢向不熟的人說出想法了。
另一位志工人豪很主動熱心,和他聊了一點教育,感動於他一有空就開始打電話給朋友,邀請他們晚上到看守所來支援徐案,問他參與的心得,我問他好玩嗎?他說:不是好玩,是很有意義!
看到這樣的年輕人,台灣之光ㄟ!感覺台灣很有希望耶!!
大約六點我先回樹林這邊接小孩,已經事前和先生說過十點鐘想去聲援徐案,先生也「尊重的」答應了,所以陪孩子到九點半由先生接手,我就出門。騎車到達時差不多要開始了,下著雨,所以大家都穿起黃色雨衣工作,我協助把檢察官綁在人豪身上,然後再把人豪牽到假法官處,把繩索放到法官手中,人豪表演得很棒,把整個行動意象呈現出來,真是辛苦他了。
是速審法的受害者不是受惠者…
林峰正律師再向媒體說明行動劇的意涵和司改會對本日判決的聲明,一切都說明得很清楚,但事後我查看媒體報導卻發現記者的下筆就和法官一樣….有著很強的主觀性(真的是能斷人生死啊!),明明給出的信息已經那麼清楚了,自由、中時、華視都可以把徐案說成是速審法的受惠者,而沒有強調此案未依無罪推定原則審理的大爭議(這次報導《聯合報》反而處理得不錯,整個半版有各個立場的報導,算是完整忠實。)…
十一點多逸民開始帶著大家靜默繞行,我試著配合呼吸來調整走路的韻律,雖然旁邊有媒體在開玩笑聊天或是抽煙,但是很希望自己能透過這樣虔誠地走路來祝禱台灣司法能有光明的一天。
阿強走出看守所的時候,媒體一擁而上,場面很混亂,年輕志工們很熱血,大喊著你們不要擠他,給他空間!!也有人大罵記者...後來有人喊志工都往前,我們就全部衝向前去包圍徐自強讓媒體後退靜下來,和好幾個「台灣之光」一起工作,一起見証台灣司法依據共同被告的自白即可定罪的違憲行為!
真的是好過癮的一天!感恩台灣有這麼美麗溫暖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