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第二條命不是為了自己

(05-25-2012中豪)

中午到徐自強家坐坐。
13:10,在路上徐媽媽打電話來詢問我們有幾位,她直接說,「那我把飯包準備好,你們就過來吃飯包。」佩服她的說話智慧,答應徐媽媽會過去用餐。出門前自己帶了一罐茶葉,郡儀在路上買了一些豆花飲料,沒有空手去人家家。

盡量專心用餐,徐自強和徐媽媽很高興見到我們。飯後,他開始泡茶,詢問下原來茶葉是大哥特地準備過來的,還有一小包更貴的茶葉,徐自強不好意思地說,他自己先泡完了。我們的談話就在輕鬆中開始,有時我問,有時郡儀問他事情,大部分都是他在說。總體的感想,徐自強是個內斂含蓄的人,很由衷單純,和他談話有許多的空間。我們常常發出笑聲,不對,笑聲是我們兩人,他都是淺淺地微笑,有時候也牽拖比較嚴肅的話題
一開始的話題是談他的官司,氣氛嚴肅,他後來說,「不要講傢嚴肅的代誌。」話題轉到孩子身上,還有他家人身上。徐大哥,徐大哥的孩子都有才藝的天分,談到徐自強的孩子,徐媽媽說,這個孩子很認真做事,在學校老師都誇獎他。我由衷的告訴他,「這個孩子像你,有傳到你。」他有點不好意思說,「那有。」後來,他也拿出在獄所得到的獎狀,徐媽媽很驚訝有這個東西。一項是園藝栽培獎狀,另一張是佛學會考的獎狀。他在看守所裡喜歡種花,養孔雀魚。
在看守所兩人一間,他形容幾位他的室友的案子,好幾位和他同住的室友,官司都減輕了。所以,很多人都喜歡和他同一間。我們問他,「那多久會換室友?」,「不一定,通常是他離開或走了,前一個室友住了兩年多。」,「在監獄裡,盡量不換室友,因為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可以和你共住的,大家都不想換。」他描述同住的一位室友,原本判處死刑,因為律師發現證人的指證很離譜,證人是看照片人的背影指認他是兇手,後來平反無罪,但是這位受刑人的精神狀況已經變了。在監所,他願意傾聽別人的訴苦。
問他一件事,「出來前,除了要為官司努力以外,有沒有想要做什麼?」他說,「從來沒有想過。」「有想要去哪裡嗎?」,「沒有,待在家裡就好了。」這陣子他都待在家裡,盡量不出門,減少一些事。我告訴他,我會帶他去爬山,這時候,聊到他的身體狀況,郡儀是系羽毛球選手,體能不錯,我們就笑他,爬山時,他大概是跟在郡儀後面。他說,在牢房裡,他每天會跑步一兩個小時,他也會告訴邱和順,身體照顧好才是根本。邱和順會頭痛,需要花錢買藥吃。遞出邀請,請他來家裡坐坐,他問,「你要煮菜請我嗎?」笑說,沒有,我不會煮。徐自強先前曾經在台北市餐廳擔任廚師學徒4年的經驗。師父前一天晚上交代他做的事,洗菜,切菜,半夜2:00他起來做,他會準備好所有事情,等師父來上班。
在很放鬆的氣氛中,詢問他另外一件事。430日兩位公證律師去找他的事情。這兩位律師自稱是法官派他們來的,告訴徐自強,「這一審你不會判死刑,如果願意認罪,用速審法還可以減刑,這個案子就可以結案了。」用白話文講就是,你最多是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刑的話,就是有期徒刑了,徐自強的涉案是1995年,適用刑法舊法,有期徒刑最多是15年。這段話對徐自強的意義,自己直到兩天前才明白過來。簡單說,公證律師說的話代表,只要他願意認罪,他可以馬上釋放出來,這個纏訟16年的官司結案。中豪問他,「你當時怎麼回他們?」,「不可能。」自己再追問,「為什麼不可能?如果是我,我都會考慮5分鐘,想一想要怎麼決定。」徐自強說,「我沒想,直接甲他們講,不可能。」為什麼?「我不能那麼自私。我一條命已經死了,現在是第二條命,這個官司不是為了我自己。」當下聽到,內心很震撼。郡儀說,「強強你好偉大哦!」,他謙虛地說「沒啦!你走過這條路,你也會做這樣的選擇的。」
自己的觀察,從出來到現在,徐自強沒有把他的官司喊的很大聲,可是,他心裡很清楚明白,他要做什麼。他做的事情不是為了他自己。臨走前,他們一再邀請留下來用餐,告訴徐自強,下次,下次要吃他做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