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3日 星期一

在乎公民權益

(01-23-2012靜芳)

馬丁.路德.金為公民權益動員街頭示威
早上和乾爸溜狗時,看到平時沒有什麼人的社區活動中心,突然來了兩個警察,上上下下裡裡外外的,好像在找什麼人一樣,和爸在一旁的公園觀看,不久警察離開了。
「我想他們應該是在找之前那個遊民。」
「騎腳踏車那個哦?」
「對阿,你不要看他這樣,他也是很有內涵的人,之前我在那裡運動,他還來和我分享一些相關的內容,不要看他外表這樣,他也是很重乾淨的,這邊的落葉都是他主動掃的,他本身也很注意自己的清潔。」
「對啊,沒有人願意有家不回、每個人都有他不為人知辛苦、難過的故事,政府在面對這麼多社會問題時,沒有去想根本的處理方法,永遠都在治標;而財團企業也沒有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社會的精神,當財團只會向政府索求特權時,人民真正所需、國家真正所要,都看不見了。」

除了遊民問題外,另外還有老人照護的問題,台灣在人口老化上有著十分嚴重的未來,年輕人養不起不敢生育,老年人沒有人照顧、沒有錢生活。之前在幫乾媽的媽媽找日間托老時,發現台南市只有一個公立的日間托老中心(有點像老人家的托兒所),僧多粥少到一個不行,而且每每打電話詢問相關進度和問題時,永遠只有「替代役」在,永遠都找不人來回答問題。
之前台北市議員嘉許清潔隊噴水趕遊民的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在台灣很多都市、很多百姓,在看到遊民時,都是以「趕」的方式來處理,因為大都認為他們會成為「嚴重的治安來源」。
如果今天有一個機關,可以給遊民一個地方來安居、洗澡、吃飯、臨時的工作…這些問題是不是會比較少。台灣的「蚊子館」那麼多,台灣便利商店每天報廢的食物那麼多,台灣人對於資源的浪費那麼多,如果有充份的規畫,不就可以處理這些遊民的問題,又可以減少資源的浪費。
在《聖脈》,因為義饒益的接觸,對公民權益越來越了解,也明白很多的公共議題,只要我們不去關心,政府就不會去處理、就會當我們不在乎,一直當我們很無感、「很好騙」。
身為公民的我們,自己已經放棄了公民的權利,誰還會理你們的訴求呢?政治掮客們只要在選舉時開出一堆免兌現的支票就好了,讓所有人民看到一個好美好美的大餅,吃到的只是權貴階級,吃不到的公民很認命,不會有權利受剝奪的反應,不是嗎?
一旦台灣的人民自己放棄了當一個有自由、有民主、有人權的公民時,再多委曲、不滿,在政府面前都只是個「屁」,因為我們已經自己放棄了權利。
以前老師都會說: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現在很多台灣人因為屈就「溫飽」的問題,都變成次等公民,讓自己權利生前就入棺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