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7-2011一智)
驚訝那麼早之前,這些議題都有人在描述和反省了。人,要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一生無憾!
最感動的是律師父親,為了正義感仗義執言,為了真理而奮戰。如他所說:
「到了夏天,還會有更糟的事需要你們忍耐,我知道,這對你跟杰姆不公平。不過有時候我們必須努力把事情做好,自己約束好自己──我現在唯一能說的是,等你和杰姆長大了,回想起這樁事來,說不定你們會認為我並沒有讓你們丟臉。湯姆羅賓森案,牽涉一個人的良知──思葛,如果我不設法幫助他,我就沒有資格上教堂去禮拜上帝」。
「爸爸,你一定錯了」
「為什麼」
「喏,大部分人都認為他們是對的,你是錯的…」
「他們當然有權力那樣認為,他們有權力以自己的意見為尊!可是我必須先忠於自己,才能隨順大眾。一個人的良知,不需要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They're certainly entitled to think that, and they're entitled to full respect for their opinions, but before I can live with other folks I've got to live with myself. The one thing that doesn't abide by majority rule is a person's conscience."
版主:
原版書是女作家哈波兒.李(Harper Lee,今年即將85歲)於1960年推出《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描述經濟大恐慌時期的三十年代(1936年),美國南方阿拉巴馬州農村一名白人律師為被誣告強姦白人女子的黑人青年辯護的故事,是一部類似自傳體的小說,文筆自然、俏皮、真情流露、溫馨感人,極具震撼力。五十年來,《梅岡城故事》已售三千萬冊,一年賣一百萬本,是美國高中生的指定課外讀物。1962年改編成電影。小說作者哈波兒.李亦盛讚編劇荷頓.富特(Horton Foote)的改編能力。電影獲得最佳男主角(葛里格萊.畢克,Gregory Peck)、最佳編劇和最佳藝術指導等三項奧斯卡金像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