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邀請錢建榮法官到班上演講「司法正義與人權」,錢法官說:國家是為了人民而存在,司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權,所以一定要落實「無罪推定」,檢察官要負責舉證,法官的職責是確保被告不會被公權力侵犯,如果冤錯案造成,並不會給受害人公道,因為受害人要的是「真相」,不是隨便抓一個人來頂罪。
他反對死刑,因為這是無法回復的,尤其如果「殺人是錯,那為何我們一樣殺人呢」,他說我們要跟受苦的弱勢站在一起,面對公權力的侵害與濫權我們都是弱勢,他是主張透明分案五百位連署法官帶頭的一位,他極力推動司法改革,在他身上看到理想與勇氣,司法院這樣的聲音彌足珍貴。
他非常詳細的釐清「文林苑都更案」的每個法條細節,戳破北市政府和建商的謊言,他說「魔鬼總是藏在細節裡」,感覺到社會非常需要這樣專業的教導,否則太容易積非成是了,希望電視節目能夠有如此專業又深入的報導,邀請的是有悲天憫人和公理正義的人說明,相信對社會風氣的改變會很大。他強調法律的支柱是尊重和同理心,社會需要更有感,真正保障人權。